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4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修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南铁院委〔2021〕3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含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统一交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请新近办理、未交和领取后未归还的中层干部以及本次中层干部换届新提拔的中层副职在本通知发布后10日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二、中层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应履行审批程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
      2.中层正职由分管领导审核,中层副职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
      3.党委组织部审核,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
      4.报党委书记审批,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5.申请人凭审批表至党委组织部领取本人的因私出(国)境证件。
      6.本人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
      三、中层干部因换(补)证件、办理延期、办理签证等其他原因需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应履行审批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审批表》(附件2)。
      2.党委组织部审核,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
      3.报党委书记审批,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4.申请人凭审批表至党委组织部领取本人的因私出国(境)证件。
      5.本人在相关事由结束10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
      四、副处级中层干部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需先到党委组织部开具《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并在办理后10天内将证件交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正科级中层干部新申办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需在办理后10天内将证件交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具体细则和要求请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五、对违反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中层干部,学校党委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对违反因私出国(境)审批规定,未经审批私自因私出国(境)的中层干部,学校党委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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