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作者: 时间:2020-10-31 点击数: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与伤害,切实保障留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成立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协管)国际教育与合作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学校党办、校办、外事办、党委宣传部、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学工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二、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把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动态,制定控制事态发展的方针和具体策略。

2、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善后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突发事件种类

本预案所称的“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是指危害留学生身心健康、威胁生命安全、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突发意外事件,主要包括:

1、留学生的打架或群殴事件;

2、留学生非正常死亡、自残、自虐事件,留学生精神、心理问题;

3、留学生离校出走和失踪;

4、留学生公共非法集会、游行事件;

5、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6、留学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伤害事件;

7、留学生宿舍突发火灾;

8、留学生突发群体性疾病;

9、其它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国际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我校留学生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方法使留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自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求救电话。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经常与留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并使事件能在萌芽中得到解决。

2、及时通报原则

国际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指挥小组,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必要时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部门、驻华使(领)馆等上报并及时联系通报留学生家属。

3、快速反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件现场,沉着冷静,果断决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团结协作原则

凡涉及到的我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部门须通力合作,不得相互推诿责任。同时应积极配合公安、医院、消防、防疫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5、妥善处理原则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情况不同,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法,必要时,在使(领)馆的帮助和指导下,结合留学生的风俗信仰做好善后处理。

6、信息公开原则

留学生突发事件处置的对外信息发布,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负责,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全面。

五、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六、各类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处理规范

1、留学生的打架、群殴事件

⑴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国际教育学院和保卫处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尽快控制局面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将现场围观人员疏散、劝离现场,如有受伤人员迅速组织救治;通过调查,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⑵如情况严重,应向指挥小组汇报并立即报警,指挥小组负责制定应对策略,配合公安外事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留学生非正常死亡、自残、自虐事件

⑴国际教育学院和校保卫处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情况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拨打120请求救治和报警,事态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通知留学生家属。

⑵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并向留学生家属通报处理结果。

3、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⑴留学生宿管员和班主任做好留学生考勤工作,如发现留学生出走或失踪情况,应及时向国际教育学院通报。

⑵国际教育学院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留学生的情况,积极寻找失踪留学生。

⑶如失踪留学生离校超过1天以上,国际教育学院应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协请公安部门查找失踪学生。

4、非法集会游行

留学生出于政治、宗教或其他目的在校内或校外未经许可组织或参与集会游行:

⑴国际教育学院在事发前得到信息应做到说服教育,努力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并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⑵如未能提前发现,在接报后,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相关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疏导、劝说和相应的违法违纪处理工作。

5、重大失窃事件

⑴留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留管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组织留学生保护现场,并将情况通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⑵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6、留学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伤害事件

⑴留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伤害事件,国际教育学院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态严重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通知留学生家属。

⑵将伤者迅速送至医院抢救和治疗,密切关注伤者情况,如发生死亡事件,国际教育学院应立即向指挥小组、上级部门、使(领)馆报告,与留学生家属取得联系。

⑶学校相关部门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或伤亡事件。

⑷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宿舍突发火灾

⑴宿管员及时到达现场,立即拨打火警119,并将情况通知国际教育学院和保卫处。

⑵国际教育学院和保卫处应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迅速赶到现场,组织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⑶学校相关部门应配合公安部门排查起火原因,消除安全隐患。

8、留学生突发群体性疾病

⑴留学生出现群体性疾病后,国际教育学院应立即与校医院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指挥小组报告。

⑵学校应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防止疾病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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