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编制了《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本校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清单》,或是到本校院长办公室(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查询。
本校主要通过学校校园网主页通知与公告栏、信息公开专栏、办公自动化系统(OA)、各部门单位网站、宣传册、公告栏、微信公众号,以及教代会、党代会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办公楼310室
办公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25-68533019、68533012;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校院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网址:http://www.njrts.edu.cn/信息公开)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院长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特别程序。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1.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院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纪委办反映。监督电话:025—6853 3011,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办公楼A322室,邮编:210031。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