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居留许可及签证管理须知

作者: 时间:2021-03-31 点击数:

1、留学生来华后,24小时内应到住地所属派出所申报临时住宿登记,根据学校安排去江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交验体检表或进行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并于抵华30天内持相关材料去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手续。居留许可一般以一年为期。

2、居留许可有效期满后还需继续在中国学习的学生,需要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满一个月前申请延。如果居留许可到期,而没有及时办理居留许可延手续,继续在中国停留,那就构成了非法居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会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拘留。

3、按照中国法律,留学生外出需随身携带本人护照和在中国居住的有效证件,以备公安部门随时查验。各项签证、证件不得涂改、损坏;违者会受到处罚。外国人居留许可应妥为保管,如有遗失按规定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报失并办理居留许可的补办手续,费用自理。如果居留许可遗失,而没有及时办理补办手续,并继续在中国停留,那就构成了非法居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会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拘留。

4、在中国学习期间,遇意外事情需要回国的同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回国,再次入境时需要按规定办理相关签证手续才能返回中国继续学习。

5、留学生可以利用节假日到中国境内开放地区旅行。外出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校,旅行时应遵守公安局的有关规定,一切旅行手续和费用均需自理。根据我国公安部门规定,去开放城市和地区,不需办理旅行证;去我国非开放地区旅行,必须办理旅行证。擅自到非开放地区是非法的。

6、留学生学习结束离开中国大陆,一定要在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如因故不能按期出境,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手续。出境不再返回的留学生,出境时其居留许可由边防检查站收回。

注意事项

 

1、居留许可持有人的居留事由、护照号码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2、居留许可持有人的住址、就读院校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内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变更。

3、外国人申请签证、居留许可,必须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4、留学生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及签证的入境次数,应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结果为准。

5、持用居留事由为“学习”的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不得在华任职或就业。对在中国非法居(停)留或具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外国人或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拒发外国人签证、证件,对已发出的签证、证件有权吊销或宣布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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