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铁院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及应急处置流程

作者: 时间:2020-08-10 点击数: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及应急处置流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学校疫情防控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暑期值班

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每天(含节假日)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1名副职校领导在校值班,2名中层干部、2名党员志愿者、2名辅导员24小时在岗值班,遇突发事件按相关程序及时处置上报。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确保常态化精准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与驻校工作小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五大员”防疫班子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再宣传再教育。依托校园网、家校通等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宣传《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等相关内容,同时加强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校园管控

暑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本学期返校的学生一般均应离校返家,确有需要留校的学生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工作组批准后方可留校。留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教职工确有必要到校工作的,应根据学校要求在放假前上报暑假加班计划,加班时间发生变化的需提前和所在单位沟通,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方可入校,入校时主动出示苏康码。开学前学校对教职工及其他人员的健康信息和旅行轨迹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具备入校资格。安全保卫组加强校园巡逻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

四、加强人员管理

1.离校师生要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等级地区师生员工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可能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做好旅行期间个人防护、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

2、因学校统一安排的技能大赛等活动需要留校住宿的,须向所在二级学院统一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留校学生应遵守学校留校住宿管理规定,并将留校情况及时告知家长。
五、应急处置流程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学校立即启动校园疫情防控预案,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及时管控并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工作务必在当地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隔离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提升心理辅导等级,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1.发现病例并上报

⑴保持24小时疫情专线畅通,在校人员中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需立即拨打疫情专线上报。学生:本人应及时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号“防疫信息填报”系统上报。同班、同寝室学生也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报告;教职员工:本人或同事也应第一时间告知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同志,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

疫情报告流程。如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疑似情况,本人或同学(同事)应立即拨打学校疫情专线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总值班人员接报后协调医护人员做好体温复测和四项调查,并通知值班党员志愿者(白班)或辅导员(夜班)及值班驾驶员随时做好送诊准备。同时将后续处置情况及时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群相关人员周知。

经诊断后确定为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含疑似)后,应急处置办公室指定专人以最快方式向南京市、江北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报告人:于超),同时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报告人:唐飞)上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疑似疫情发生后,应迅速封锁事发现场,总值班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排查密切接触者,并将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分别隔离,等待病例诊断结果。

2.病例送诊

使用学校专门车辆苏AY6727送诊或联系120急救车接诊就医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除司机外,由1名值班党员志愿者(白班)或值班辅导员(夜班)陪同前往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陪同人员和车辆需做好必要防护措施。

诊断结果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除按规定隔离和治疗外,陪同就诊的人员需立即返校隔离观察。送诊车辆须进行严格消杀,学校须新增车辆及人员,以备其他人员送诊。

诊断结果未明确但无需住院治疗的,须统一安排至学校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诊断结果为非新冠肺炎患者的,返回学校宿舍或家中自我隔离。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正常参与学习活动。

3. 病例确诊后校园管控升级

协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再次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在其指导下分类处置。

病例(学生)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同宿舍及宿舍所在楼层的学生、与其在同一教室学习的学生、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教师、辅导员等其他人员均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病例(教职工)所在办公室同事、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师生等其他人员均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区(校园西北角青年公寓)进行观察。

明确病例的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区域的消杀工作。

病例所在的宿舍楼、教学楼或办公楼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其他未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需原地自行隔离观察,由保障组指定专门人员保障相关人员名单的日常生活需要,在隔离解除前,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严格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和公共餐厅。

6)疫情防控教工组、学生组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人做好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7)严控校园内人员流动,非密切接触人员,原则上原地居家自行隔离观察。

4.应急情况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疫情,按程序规定第一时间紧急上报并处理。

学校24小时疫情专线号码:68533017

疫情应急处置办公室:

任:李从峰13851658433

副主任:李媛冰13655177762

副主任:宣传工作组 郑军13951882658

副主任:学生工作组 张健13770569316

副主任:留学生工作组 吴宝明13851584369

副主任:教职工工作组 张新昌13851536906

副主任:教学工作组 管永权13914708806

副主任:保障组 姚绍汉13851612579

副主任:安全保卫组 张国旗13770598661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苑院区浦珠中路204号):56680746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58050032,57791965

疫情上报专员:于超(疾控部门)13701405933 唐飞(省教育厅)13813983749

总值班地点及电话:

8号学生公寓东109室(夜班)电话:68533017

辅导员值班地点(夜间)及电话:

8号学生公寓东110室(男)电话:68533045

8号学生公寓东112室(女)电话:68533046

附: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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